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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通人力公司纪委组织学习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

发布日期:2020-04-24 信息来源:易通人力 作者:网站编辑 浏览次数: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纪委《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》有关要求,我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《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》,经公司4月17日党委会通过。按照宣传年工作计划,4月22日下午,组织公司纪委委员、各支部纪检委员以“线上+线下”形式集中学习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,会议由公司纪委书记张楠主持。

宣传年活动以《规则》为重点,一是宣传受理范围,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、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;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、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;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。二是公开举报途径,公布来信、来访地址和网络、电话举报方式,引导群众选择便捷的举报方式。三是提倡实名检举控告,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,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,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。四是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,阐释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,向社会释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信号,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。

为准确掌握《规则》内容,张书记以PPT的形式全面系统的解读全文。通过系统学习,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,深学一层,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,深刻领会《规则》核心要义,切实增强行动自觉,使学习贯彻《规则》落地见效。

会议要求,公司纪委将以开展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》为契机,认真对标对表《规则》要求,及时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,高效优质开展好处理检举控告工作,切实保障党员、群众行使监督权利,扎实维护好党员、干部合法权益,确保信访举报各项业务流程更趋规范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。

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,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防控不松,学习不误,主动抓好《规则》的学习和宣传年各项工作,发挥职能优势,把握关键环节,灵活宣传方式,努力提高信访举报知晓率,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,为公司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。